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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提供塑料袋或面临万元罚款

2013-1-26 21:46:02      点击:

    从2008年6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,也就是超薄塑料购物袋。同时,“限塑令”还要求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,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。今天,记者就随机走访了一些大型超市发现,塑料袋不再免费后,不少市民已自觉形成自带环保袋或购物车的良好习惯。

    在福田农批记者发现,不管是卖菜的摊位还是鱼肉档,这种方便轻巧的塑料袋被广泛的无偿使用。而且这些塑料袋的厚度,都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于或等于0.025毫米的标准。不难看出,“限塑令”在农批市场成了盲区,这里也成为“白色污染”的重灾区。不过,商户们却表示使用塑料袋实属无奈之举。而在农批市场,还存在大量批发售卖这种超薄塑料袋的情况,价格自然比符合标准的环保袋便宜许多。

   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,“限塑令”实行五年以来,在一些小型超市和集贸市场,却成了一纸空文。今年《广东省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)办法》中,再次要求从3月1日起,商家无偿提供塑料袋,又拒不改正的,最高或面临万元罚款。有业内人士就表示,一直以来“限塑令”监管、处罚分工不明,现在广东出台的新政,如何落实、执行是关键。